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场地平整施工招标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发展局(统计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发展局(统计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600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新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场地平整场内土方外运,场内土方倒运,达到“三通一平”的建设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 1 | E620********592****1001 | 16000.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592****1001**新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场地平整施工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333349J-****0317-006670-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申请人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函);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系统”(网址: http://zjt.****.cn/zjt/c202253/zhzj_gssjzscjdglpt.shtml)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须加盖公章);本次****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 ****建设部、****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 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 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8)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 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9)申请人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2)根据****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 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 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新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场地平整场内土方外运,场内土方倒运,达到“三通一平”的建设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