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中国电******公司
****水厂项目砂石骨料
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
采购机构:********水厂项目经理部
使用人:********水厂项目经理部
二○二六年三月
中国﹒**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电******公司****水厂项目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用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砂石骨料一批,使用项目为:水****水厂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县****水厂****水厂供水规模为4万m3/d,位于**省**市**县县**北部,****水厂及配水主管道工程两部分组成。**县****水厂及供水工程主要解决43村人畜饮水、**东部**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县城居民生活用水。
1.2工程位置
****水厂****水库下游500m处的瓜拉河右岸阶地上(101°41′E,37°5′N),处理规模40000m3/d,地属**市**县桦林乡境内,距**县县城约25km,距**市市区约65km,位于黄河流域湟水水系北川河支流东峡河右岸支流瓜拉河上;配水主管道工程沿瓜拉河左岸阶地敷设到**、穿越瓜拉河至东峡河下游左岸阶地,经吉哇村三通,****水厂,一部以隧洞方式穿东峡河******水厂(101°39′E,36°57′N),管线总长24753m,途径桦林、朔北、桥头三个乡镇。
2、询比采购范围:********公司****水厂项目施工所需砂石料及其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 注 |
| 1 |
石子 |
5-10mm |
吨 |
10000 |
|
| 2 |
石子 |
10-25mm |
吨 |
10000 |
|
| 3 |
机制砂 |
0-5mm |
吨 |
7000 |
|
| 合计 |
27000 |
注:竞价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砂石骨料进行甲供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6年4月至项目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成交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省**市**县桦林乡峡口村水****水厂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7、其他
7.1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货物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未超过±0.3%的,按卖方送货单重量进行确认;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超过-0.3%的,按买方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确认;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超过+0.3%的,按卖方送货单重量进行确认。
天然砂自然含水率应≤6%,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数量不等于实际结算重量)。买方对含水率进行周期检测,在这个期间(即:本次检测至上次检测之间)天然砂的含水率都按这个百分比进行扣减,超出部分的重量扣除。举例说明:如本次抽检实测含水率为3%,本次检测至上次检测之间估算重量按1000吨计算,则扣减重量=1000吨*3%,扣减完的重量为天然砂结算重量。
7.2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按订单需求供货,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后到现场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及时核对实际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并按双方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开具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结算月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9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不超过1年(含)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本次标的物生产、销售的营业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询比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6、询比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2026年03月31日10:00前(**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4日10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招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招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招标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招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招标失败,将由招标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阳光采购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光采购电子平台向********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阳光采购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专属业务顾问。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若报价税率不同,则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标。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index)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使 用 人: ****水厂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省**市**县桦林乡峡口村
联 系 人: 赵**
电 话: 157****6348
电子邮箱: ****@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34****9162
电子邮箱:****@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4672
****
****水厂项目经理部
2026年03月2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道路运输增加费用问题:响应人在询比采购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询比采购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 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前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 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前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 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前 |
| 3.2.3 |
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各项费用。 2、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含税综合单价=含税出厂单价+含税运杂费。 (1)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投标税率。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2)运杂费:运杂费指卖方负责从卖方材料库房装车、加固、运输、保险及完成运输工作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理利润和相应税金。 3、价格调整: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5、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按订单需求供货,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后到现场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及时核对实际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并按双方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开具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结算月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9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点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1天),邮寄或递交地址:**省**市**区**三路巍然大厦C座18楼,收件人:王玉娟,联系电话:180****0293。 4、若无法提供询比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询比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出账。 5、询比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询比响应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 6、询比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7、保证金办理退还联系人:王玉娟 联系电话:180****0293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无 |
|
| 响应文件电子版 |
为方便评标,请各家响应人将可编辑版响应文件(word/excel版本,不超过100M)在投标管家——经济标附件中以压缩包形式予以上传,或在开标结束后发使用人电子邮箱。若可编辑版响应文件与PDF版响应文件不一致,以PDF版为准。 |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 6.3.2 |
推荐成交候选人人数 |
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订合同前卖方须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2%的履约担保,取整到万。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在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bid.****.cn/index)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bid.****.cn/index)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https://bid.****.cn/index)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bid.****.cn/index)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公司采购工作,****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使用项目名称:****XXXXX项目经理部
地址: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卖方:***地址: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遵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卖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XXXXXXXX项目施工所需的砂石料采购供应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照履行
一、供货范围及签约合同价格1、合同总价汇总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
数量 |
含税综合交货单价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 单位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
| 税率 |
% |
|||||||
| 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增值税金额(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交货地点 |
****XXXXXX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
1.1合同数量为设计图纸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发生偏差时,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2本合同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价,税率为 %(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原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原报价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1.3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为到工地车板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1.4道路运输增加费用问题:本合同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卖方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买方均不受理。
1.5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工程发包人需要对本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进行甲供时,买卖双方无条件接受,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卖方应给予理解、接受,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1.7发货通知单格式
| 供应商名称 |
通知日期 |
年 月 日 |
|||
| 通知发货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
| 通知内容 |
请贵单位接到以上材料发货通知于 年 月 日将以上材料送至 指定地点 |
||||
| 信息价日期 |
年 月 日(此日期为买方通知到货日期) |
||||
| 买方管理人员签字 (盖章) |
|||||
2.1以买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为准,供货期限至买方工程完工(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2.2合同所列数量为参考数量,卖方以买方使用项目月计划为依据备货,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合同价格有影响的因素,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3计量方式:按材料清单各项单位计量。
三、供应货物价款结算期限、结算程序、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3.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规格核对等签证手续。买卖双方对结算周期实际进场材料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后办理结算,结算单及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五份,卖方三份(其中一份随结算单复核),买方二份),以检验合格的材料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3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卖方必须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2货款支付: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开具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卖方付款。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比例滚动支付卖方货款。
3.3结算月后三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结算月后六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30%;剩10%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一年)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一票制结算,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供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3.3.1开票信息: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单位名称:****
纳税识别号:915********579074C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办事处凉亭中路673号
电话:0871-****2615
开户行:****银行**滇龙支行
账号:530********050249190
3.3.2付款方式:****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卖方确认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卖方完善内容):
卖方账户名称:***
卖 方 账 号:***
****银行:***
卖 方 行 号:***
3.4 如卖方与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4.1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卫生检验部门要求、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该符合甲方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4.4对于所供货物表面缺陷、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货物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 3 日内将不合格货物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4.6、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买方的抽检。
五、供货计划与到货时间5.1卖方以买方使用人月计划为依据备货,买方使用人每月25日报下月用量计划。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
5.2到货时间:月度计划内订货(书面或电话通知)当天算起1个日历日内到货。
六、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6.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对货物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和质量要求。不应该存在货物因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工艺粗糙、检验缺漏而造成的缺陷,卖方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
6.2质量保证期:
按单批次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设置,每批次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3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缺陷,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1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6.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6.5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与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仓储、培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相关服务。
6.6卖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七、货物运输、交付及其风险7.1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工地后由买方负责安排卸货,卖方予以协助和配合。
7.2在交货过程中造成自身、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若因买方人员造成的,买方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由卖方承担其责任。
7.3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后,产权转移至买方,此后货物风险由买方承担。
7.4卖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保险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7.5卖方运输车辆返程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8.1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货物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未超过±0.3%的,按卖方送货单重量进行确认;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超过-0.3%的,按买方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确认;实际过磅重量与卖方送货单重量偏差超过+0.3%的,按卖方送货单重量进行确认。
天然砂自然含水率应≤6%,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数量不等于实际结算重量)。买方对含水率进行周期检测,在这个期间(即:本次检测至上次检测之间)天然砂的含水率都按这个百分比进行扣减,超出部分的重量扣除。举例说明:如本次抽检实测含水率为3%,本次检测至上次检测之间估算重量按1000吨计算,则扣减重量=1000吨*3%,扣减完的重量为天然砂结算重量。
8.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执行。
混凝土的骨料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第5.3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的有关规定。不应采用碱活性骨料。
混凝土细骨料主要质量要求
| 项目 |
指标 |
||
| 天然砂 |
人工砂 |
||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
| 细度模数 |
2.2-3.0 |
2.4-2.8 |
|
| 石粉含量(%) |
/ |
6-18 |
|
| 表面含水率(%) |
≤6 |
||
| 含泥量(%) |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
≤3 |
/ |
|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 |
≤5 |
||
| 坚固性(%) |
有抗冻和抗侵蚀要求的混凝土 |
≤8 |
|
|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
≤10 |
||
| 泥块含量 |
不允许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 |
||
| 云母含量(%) |
≤2 |
||
| 轻物质含量(%) |
≤1 |
/ |
|
| 有机质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不允许 |
|
混凝土粗骨料主要质量要求
| 项目 |
粗骨料 |
|
| D20、D40粒径级 |
D80粒径级 |
|
| 石粉含量(%) |
≤1 |
≤0.5 |
| 泥块含量(%) |
不允许 |
|
| 骨料含水量(%) |
吸水率(%)≤2.5 |
|
| 云母含量(%) |
/ |
|
| 砂子细度模数 |
/ |
|
| 坚固性(%) |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5 |
|
|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12 |
||
| 表观密度(kg/m3) |
≥2550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0.5 |
|
| 有机质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5 |
|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8.3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质量证明书需加盖鲜章,复印件加盖卖方印章后交买方。
8.4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受潮、变质或现场货物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5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货物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买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三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到场取样。买卖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卖方可先行供应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买方工程正常施工。
8.6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九、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9.1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按时向卖方下达生产、供应计划,对卖方提交的当月货物供应数量和金额结算单进行审核和签认;
9.1.2 负责向卖方按期结算并支付货款;
9.1.3 买方应协助卖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批件;
9.1.4 根据卖方违约证据和索赔资料,向卖方提出索赔、拒绝支付货款或终止合同。
9.1.5 负责与卖方联系货物批次供应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卖方进行上月到场货物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上报买方等工作;
9.1.6 根据需要,****工厂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和参加检验、试验等有关合同货物质量和供应的监督工作;
9.2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 负责按照供应计划及时向买方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9.2.2 按要求向买方提交有关合同履行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并应任命一名卖方代表,授予他在按照合同代表卖方工作时所必需的一切权力;
9.2.3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供应和售后服务;
9.2.4 按时与买方联系办理所提供货物供应、现场交接验收、月度供应的结算统计和签认工作;
9.2.5 按时向买方提交符合买方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9.2.6 具有要求买方按期付款的权利。
9.2.7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合同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须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买方有权与卖方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十、知识产权10.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内的供应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0.2由于卖方所供货物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买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工作联络11.1为方便工作衔接,买、卖双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业务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买方业务代表负责对货物需用计划汇总并向卖方下达货物供应计划,每批次货物供货时与卖方业务代表进行业务联系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卖方业务代表进行上月到场货物型号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结算等相关工作,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卖方业务代表负责货物运输、卸货、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卖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系,按时参加买方或监理要求参加的相关协调会议。
11.2卖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批准后方可,否则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时,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通知及送达
卖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买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11.3.1双方确定的以上地址及联络方式为双方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收、发货外的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在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各类文件均按以下约定视为送达:
11.3.1.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或者未能实际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1.3.1.2直接送达的,被送达人在送达回证或函件上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1.3.2任何一方的上述送达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送达信息所做出的联络和通知应视为有效。
十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12.1卖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12.2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买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买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12.3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卖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买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12.4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在遵守买方现场相关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情况下,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买方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卸货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卖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13.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要求选择下述一种或数种方式进行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卖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同时卖方需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退货货物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13.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的。卖方延迟交货: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供应时出现下列情况:
1)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货物数量不能满足要求;
2)交货地点发生错误;
3)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满足买方要求,且不能按时提供退换的。
发生上述供应延迟时,卖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买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卖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赔偿金。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卖方延迟赔偿标准为每延误一天按未交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1%)计扣,自延期之日起计算。
延期赔偿金由买方从卖方应收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供应延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3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3.4卖方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约责任。
1)卖方必须提供与其纳税人身份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机关的验证。
3)如有销售货物清单,其清单必须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增值税发票及销售清单注明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在卖方的经营范围内。
5)如出现与上述(1)至(4)项行为不符的情形,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需重新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买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买方的损失。
13.5卖方没有按照买方计划要求的时间和型号规格供货,或供应货物不合格需退货而卖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格货物,由此造成工期延误,从供货未满足要求的时间开始计算, 买方除向卖方收取1万元/天的违约金外,同时保留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窝工、工程设备闲置和周转材料闲置等损失对卖方进行索赔的权利。如果一个结算周期内卖方发生三次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况,买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没收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 买方可重新选择货物供应商,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买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6如果买方工地出现临时性结构变更或部分货物计划不完善,造成部分型号货物短缺,而卖方不能保证及时供应的情况下,买方可另行采购,以解决工程急需之用。
13.7如因卖方违约,买方根据工程需要,可对卖方未供部分货物重新采购招标,卖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能以此作为买方违约的依据。
13.8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买方如发现卖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假冒伪劣产品等均视为卖方违约。因违约造成业主监理的处罚及其他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加倍处罚。
13.9买方因资金问题,不能及时支付卖方货款的,违约金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执行。买方货款未结清之前、卖方所供材料归属权归卖方所有。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14.1买方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做好收货前的准备和接收人员的安排。货到工地后买、卖双方验货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办理验货手续。
14.2买方为确保货物供应在质量、时间上满足要求,将对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实施监控,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14.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各方授权人签字(盖章)的供应计划表、结算单、交货(收料)单及工作联系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4.4在供应过程中卖方出现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应不及时,则买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组织供应,产生差价部分由卖方负责补偿。
14.5 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一方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改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6凡****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十五、合同变更及修改15.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合同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15.2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条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六、转让与分包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与分包。
十七、索 赔17.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买方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须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如果供应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相应**所更换或修复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7.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卖方接受。
17.4 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八、供应延迟赔偿18.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时出现下列情况。
18.1.1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货物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18.1.2交货地点发生错误,非卖方原因除外。
18.1.3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满足竞谈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
18.2发生上述供应延迟时,卖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买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卖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违约金。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的其他厂家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相同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十九、履约保证金的使用与返还19.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2%的履约担保,取整到万。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受益人为买方。
19.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供货结束之前一直有效,有效期提前需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19.3履约担保返还: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一次性退还。
19.4 履约担保因卖方原因导致供应货物交货时间**,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
19.5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扣除。
19.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不予退还履约担保。
19.6.1卖方发生17条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19.6.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报价承诺。
19.2.7履约担保退还与否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二十、税 费20.1按中华人民**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0.2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按最新税率执行。
20.3.如卖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应在3日内通知买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20.4.如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20.5.买卖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卖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20.6.卖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二十一、不可抗力21.1. 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2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21.4. 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1.5.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1.6.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暴风雪、雷击、叛乱、破坏、动乱以及买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均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22.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卖方应和具体使用货物的项目单位先行协商,若协商时间超过60日未达成一致,卖方应与买方再行协商。
22.2如买卖双方在30日内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公司****人民法院起诉。
22.3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执行,合同双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执行。
二十三、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23.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3.2.合同的终止
23.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23.2.2.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23.2.3.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况,买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如果卖方不能按时提供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技术文件。
(4)如果卖方货物检验或试验不合格。
23.2.4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
23.2.5如果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单位部门提出停止或限制卖方向使用人供应合同货物。
23.2.6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二十四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一般为技术条款文件和随机配件、随机工具、配件、选用工具清单,预付款、质量保函格式,发货通知格式,装箱单格式,发运清单格式,货款支付申请书格式等]
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二十五 、其他25.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现行规定协商解决。
25.2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
25.3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 买方: |
卖方: |
| [公司全称及印章] |
[公司全称及印章] |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行 号: |
|
| 开户行地址:XX省(区、市)XX市(区、县) |
开户行地址:XX省(区、市)XX市(区、县)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服务所作的竞谈,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响应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保函编号:
履约保函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竞谈响应。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和见索即付的。
附件三 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货物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公司和其****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
中国电******公司
****水厂项目砂石骨料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响应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 |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本次标的物生产、销售的营业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
||
|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
|||
|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
|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
|||
| 询比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使用人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已熟知采购文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8、我方承诺接受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方式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贴息费由我方承担。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响应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竞标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地址 |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参加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 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仓储能力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询比响应人按表格内容及要求进行填写,不得删减已有内容。
附:1、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如有)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生产厂家的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如有)
4.3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响应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允许联合体参与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授权书(格式)
致:****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 (询比采购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询比采购**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比采购共同和分别承担询比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5.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P |
合计 |
备注 |
| 1 |
石子 |
5-10mm |
吨 |
10000 |
|||
| 2 |
石子 |
10-25mm |
吨 |
10000 |
|||
| 3 |
机制砂 |
0-5mm |
吨 |
7000 |
|||
| 合计 |
27000 |
||||||
| 总计 |
小写: 大写: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 税率(%) |
% |
||||||
| 交货地点 |
**省**市**县桦林乡峡口村水****水厂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
注: 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单价计算表
单位: 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D |
E |
P=D+E |
||||||
| 1 |
石子 |
5-10mm |
吨 |
10000 |
1 |
|||
| 2 |
石子 |
10-25mm |
吨 |
10000 |
2 |
|||
| 3 |
机制砂 |
0-5mm |
吨 |
7000 |
3 |
注:以上询比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询比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询比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2、价格调整: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交货时间:预计2026年03月至项目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成交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付款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不超过1年(含)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询比采购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需求数量 |
预计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石子 |
5-10mm |
吨 |
10000 |
|||
| 2 |
石子 |
10-25mm |
吨 |
10000 |
|||
| 3 |
机制砂 |
0-5mm |
吨 |
7000 |
|||
| 合计 |
27000 |
注:以上询比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第七章 技术规范
(包含但不限于)
一、技术要求
混凝土的骨料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第5.3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的有关规定。不应采用碱活性骨料。
混凝土细骨料主要质量要求
| 项目 |
指标 |
||
| 天然砂 |
人工砂 |
||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
| 细度模数 |
2.2-3.0 |
2.4-2.8 |
|
| 石粉含量(%) |
/ |
6-18 |
|
| 表面含水率(%) |
≤6 |
||
| 含泥量(%) |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
≤3 |
/ |
|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 |
≤5 |
||
| 坚固性(%) |
有抗冻和抗侵蚀要求的混凝土 |
≤8 |
|
|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
≤10 |
||
| 泥块含量 |
不允许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 |
||
| 云母含量(%) |
≤2 |
||
| 轻物质含量(%) |
≤1 |
/ |
|
| 有机质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不允许 |
|
混凝土粗骨料主要质量要求
| 项目 |
粗骨料 |
|
| D20、D40粒径级 |
D80粒径级 |
|
| 石粉含量(%) |
≤1 |
≤0.5 |
| 泥块含量(%) |
不允许 |
|
| 骨料含水量(%) |
吸水率(%)≤2.5 |
|
| 云母含量(%) |
/ |
|
| 砂子细度模数 |
/ |
|
| 坚固性(%) |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5 |
|
|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12 |
||
| 表观密度(kg/m3) |
≥2550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0.5 |
|
| 有机质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5 |
|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询比响应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竞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竞标物资的质量符合竞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三年内检测机构出具的竞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三、包装
无包装
四、竞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竞标响应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竞标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运输:砂石料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等级的砂石料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五、验收标准
砂石料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性状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砂石料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砂石料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