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察学院龙湖校区自营窗口服务外包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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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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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校区自营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郑****农贸市场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6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学院**校区自营窗口服务外包项目(三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红案食品制作、白案食品制作、厨具餐具清洁、就餐服务保障等餐饮服务事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服务要求。 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 3年(中标单位每年服务经采购人考核认可,采取每年考核,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限一年,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宗喜、柴荣红、韩安乐、徐杨、庄海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9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学院校园网》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镇新老107连接线如意路6号

联系方式:蒲老师0371-****6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三****大学科技园(**)18号楼D座2层

联系方式:王琳、樊东辉0371-****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樊东辉

电 话: 037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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