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汉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保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审批
安徽-亳州-谯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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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600MB****356K/202603-0001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植物保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24 发布日期: 2026-03-24
关于《****植物保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4 09:18


谯环表〔2026〕15号

关于《****植物保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你公司报来的《****植物保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市**区十河镇,购置气流粉碎机、研磨机、高速混合机以及灌装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植物保护剂的生产能力。(备注:此项目的植物保护剂仅指生物农药,不包括化学农药)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

根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百分百”,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悬浮剂/水乳剂、可溶液剂/微乳剂生产在投料、灌装工序设置分区集气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湿性粉剂生产在混合、粉碎、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分散粒剂生产在上料、混合、粉碎以及造粒等工序设置分区集气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废气收集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 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废水禁止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运营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续雨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地面拖****处理站处理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市****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普通废包****回收部门;废滤芯由供货商回收,无害化处置;涉及生物农药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计及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泥、实验废液以及滤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厂内对危险废物进行临时贮存、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期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一般固废暂存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同时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建立固废管理台账,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方面切实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对工艺、管道、设备定期维护,加强原辅材料管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六)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废气等污染的生产工序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市生态****支队**大队、****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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