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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油恰乡朗玛雪(5)村玛容格自然村和嘎角(7)村那布自然村 **水泥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油恰乡朗玛雪(5)村玛容格自然村和嘎角(7)村那布自然村**水泥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油恰乡朗玛雪(5)村玛容格自然村和嘎角(7)村那布自然村原址分别重建1座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其中(5)号桥全长19.04米,孔跨布置为1×13米;(7)号桥全长28.04米,孔跨布置为9+16米。两座桥梁宽度均为5.5米(含防撞墙)。同步建设桥梁引道共计157.323米,路基宽3.5米,两侧设0.5米硬质路肩,并与现有道路平滑对接。项目总占地面积0.1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3公顷,临时占地0.10公顷。总投资440.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1.99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18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剥离及回覆;植物措施包括施工便道区撒播草籽恢复植被;临时措施包括布设密目网苫盖、排泥沟、泥浆池、临时排水沟及过路涵等。项目执行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保障村民出行安全,同时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高原脆弱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