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天祥厂区二期A区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审批
江西-南昌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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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天祥厂区二期A区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4 13:43:43

****公司:

报来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经委托,****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代码:****。

2、建设地点:**省**市高新区规划七路以东、天祥大道以北 。

3、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本期建设主要是为了企业创新药制剂产业化以及现有重大慢病产品扩产扩能需要。整个建设项目用地84亩,总投资约4个亿元。建成后预计达产规模为:中药前处理:811.1吨/年;中药提取原料药:742.365吨/年;颗粒剂:26325万袋/年;干混悬剂:200万袋/年;片剂:361000万片/年;胶囊剂:6900万粒/年;吸入粉雾剂:10000万粒/年;滴丸剂:880000万粒/年。主要建设内容为A区,包括:中药前处理和中药提取车间、制剂大楼一、智能仓库一、罐区、门卫。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年,第一年主要完成项目设计、土建;第二年主要开展项目的外部建设及项目装修、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安装及产线调试,准备项目验收。

二、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850.56吨标准煤(等价值8030.90吨标准煤),主要消耗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新水,其中:年耗电1976.60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2429.25吨;年耗天然气199.4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2421.31吨;年耗新水16.6万吨(新水不计入总量)。

该项目能效指标基本可行,符合地方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调、照明系统等,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0189-2015)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2026年3月底至2028年3月)。

五、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建设方案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八、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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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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