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时效性:有效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概况
**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拟用海区位于**省**市海头镇及西北侧海域。本项目**长度约2.65公里的尾水排海管道,将2026年**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处理后尾水通过排水管道实行深海排放,养殖尾水排放总量约99万t/d;**规模为115万t/d的取水预处理系统。本项目施工期排海管头部需搭设围堰,围堰与排水口用海重叠,由于围堰用海年限较短,但海域使用金远高于取、排水口。因此,本项目将分期申请用海。
第一阶段施工期:项目总申请用海面积为4.9730公顷。其中围堰申请用海面积0.0900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排海管道1申请用海面积3.394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排水头部申请用海面积0.4850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排海管道2申请用海面积1.003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第一阶段阶段项目申请用海期限10个月。
第二阶段运营期:项目总申请用海面积为4.9730公顷。其中排海管道1申请用海面积3.394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排水头部申请用海面积0.5750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排海管道2申请用海面积1.003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第二阶段项目申请用海49年。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占用(穿越)海岸线98.0m,所穿越岸线类型一级类为人工岸线,二级类为构筑物和填海造地。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市****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571799)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2616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