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万件精加工液压元件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浙江-宁波-镇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11MA2H5URFXQ王德仁
席 宴**省**市**区
****开发区凤鸣路81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0万件精加工液压元件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省**市**区 ****开发区凤鸣路816号
经度:121.61693 纬度: 30.03683****环境局****分局
2023-05-17
镇环许〔2023〕54号****
2024-07-011350
55****
****0211MA2H5URFXQ****
****0211MA2H5URFXQ******公司
913********50004XH2025-01-20
2026-01-092026-02-08
http://www.****.com/cn/jungongsd.php?nid=303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800万件精加工液压元件第一阶段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610万件精加工液压元件
第一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机加工(锯床、车床、磨床)、超声波清洗、渗碳淬火、渗氮、去毛刺、压机压合成型、检验、包装等机加工(锯床、车床、磨床)、超声波清洗、渗碳淬火、渗氮、去毛刺、压机压合成型、检验、包装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淬火废气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清洗废气经冷凝回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渗碳、渗氮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一同达到《(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加强管理,确保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清洗废气内部冷凝回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渗碳淬火废气、燃气废气:渗碳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后汇同燃气废气及淬火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渗氮炉废气、燃气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经 15m排气筒排放。
①清洗废气处理风量由原环评的9000m3/h改为2500m3/h,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企业清洗机密闭,内部冷凝回收,仅在物料进出口处存在废气的排放,因此企业在物料进出口出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覆盖物料进出口,进口集气罩面积为0.3m2(0.5*0.6m),出口集气罩面积为1.8m2(3m*0.6m),根据VOCs集气罩风量唯一标准计算公式:Q 单台集气罩风量(m3/h)= v 控制风速(m/s)× S 集气罩开口有效面积(m2)× 3600秒转小时换算系数(1h=3600s),以及《**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可计算出集气罩所需风量为2268m3/h,因此企业实际安装风量已超出计算值,收集效率可满足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渗氮及渗碳废气由原环评的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改为渗碳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及淬火废气一并接入水喷淋+除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风量由4000m3/h(渗碳废气2000m3/h+淬火废气2000m3/h)改为6000m3/h,风量变大,处理能力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淬火废气新增水喷淋工艺,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氨氮等,与原清洗废水污染因子一致,喷淋废水接入企业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清洗废水年排放量约为1095t,喷淋废水年排放量约为10.6t,且设计的废水处理设施为10t/d,因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要求,且总量未超出环评审批量(1800t/a),同时不新增第一类污染物,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渗氮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风量由原环评的2000改为为3000m3/h,风量变大,处理能力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⑤一般固废仓库面积由原环评中的10m2,改为30m2,危废仓库由原环评的10m2,改为20m2,仅涉及面积的增大,不涉及危废处置方式的变更及危废种类的变更,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平面布置清洗车间从热处理车间改到切磨车间东侧,同时排气筒位置由原环评的热处理车间西南侧改为切磨车间东侧,原环评****社区)目前已拆除。
上述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因此不存在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006 0.276 0 0 0.201 0.201
0 0.12 0.166 0 0 0.12 0.12
0 0.016 0.022 0 0 0.016 0.01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01 0 0 0 0 /
0 0.0099 0.011 0 0 0.01 0.01 /
0 0.1194 0.205 0 0 0.119 0.119 /
0 0.2802 0.36 0 0 0.28 0.2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废水 ****开发区工业污水进网标准(即******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其中NH-N、总磷纳管需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 化粪池 pH、CODcr、NH3-N、总磷、BOD5、SS、石油类、LAS、总氮
2 生产废水 ****开发区工业污水进网标准(即******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其中NH-N、总磷纳管需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 隔油、混凝沉淀、pH调节 pH、CODcr、SS、石油类、LAS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切割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切割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由于切割后金属粉尘颗粒较大且金属比重较大,大部分颗粒物沉降在车间内,加强车间管理,废气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2 清洗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企业配备了整体密闭的自动流水线,且设备设计了冷凝回收,从源头减少了清洗剂的挥发;在清洗线工件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
3 渗氮废气、燃气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经燃烧炉燃烧处理后汇同燃气废气经 15m排气筒排放。 NH3、臭气浓度、SO2、NOx、颗粒物
4 渗碳、燃气废气、淬火油雾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数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渗碳废气经燃烧炉燃烧后汇同燃气废气及淬火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昼夜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本验收阶段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废物、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金属边角料、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油泥、生活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废淬火油。 废润滑油、含油废物、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金属边角料、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油泥、生活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委托****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企业建设危废仓库一间,位于厂区西侧,面积约为20m2,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各类危废分区存放,不交叉。危废暂存间已张贴相关标识标牌,并指定专人担任危废管理岗位,满足GB18597-2001等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编制应急预案 企业已编制完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于2024年4月1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211-2024-018-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