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时效性:有效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拟用海区位于**省**市海头镇附近海域,本次建设项目为构建覆盖海头镇的现代化智慧型海水养殖供水系统。项目**取水管道总长度为2330m,其中涉海取水管道长度1650m,管道尾端设箱式取水头部1座。项目供水管道总长度为15.5km,涉海供水管道长度为1461m。
拟建项目取水头部施工围堰仅为施工期用海,对取水工程的整体确权有影响。建议采用分阶段确权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施工期,对围堰和取水头部重叠区采用海域使用金较高的非透水构筑物确权,同时对取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涉海工程进行确权。根据一阶段宗海图,施工期围堰申请用海面积为0.090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取水头部申请用海面积为0.3530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取水涉海管道用海面积3.7855公顷,供水涉海管道用海面积1.6408公顷,用海方式均为海底电缆管道;施工期,取水管道占用岸线25.5m,岸线类型为人工岸线(构筑物)。供水管道占用岸线159.2m,岸线类型为人工岸线,涉及的二级岸线类型分别为围海、填海造地和构筑物岸线。
第二阶段为运营期,取水涉海工程建成后,施工期围堰将被拆除,原第一阶段审批施工期用海期限到期后,对取水涉海工程和供水管道涉海工程重新进行变更确权。取水头部用海面积由0.3530公顷变更为0.4439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取水涉海管道用海面积3.7855公顷,供水涉海管道用海面积1.6408公顷,用海方式均为海底电缆管道。运营期,取水管道占用岸线25.5m,岸线类型为人工岸线(构筑物);供水管道占用岸线159.2m,岸线类型为人工岸线,涉及的二级岸线类型分别为围海、填海造地和构筑物岸线。
第一阶段施工期申请用海期限9个月,以上用海到期后,第二阶段运营期申请用海期限49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市****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571799)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2616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