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岭****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工业集中区西北角,总占地面积2.33公顷,总投资12353.53万元。主要**日处理规模1.5****处理厂1座,包括预处理间、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间及综合楼等构筑物,并配套**污水管道731米。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90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已落实土地整治、场区绿化、全面整地及临时堆土拦挡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防治标准,****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