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00MA3F84TT2A张维进
王斌**省**市**区
**首**市**路16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
2021版本: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B1200-B1200-其他采矿业
******开发区 ****开发区**路东西两侧、东二路以西、汾河路以南、****油厂辛19区域井场内
经度:118.6348 纬度: 37.46076****管理委员会
2024-09-24
东开管环审〔2024〕88号****0500MA3F84TT2A001W
2025-03-20996
96.7****
****0500MA3F84TT2A****公司
913********7347212******公司
****0502MA3CNWFT9G2025-11-28
2025-11-282026-02-28
2026-02-242026-03-23
http://portal.****.com/sites/slof/csr/hjbh/Pages/news_****0324_377****38620.aspx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油厂辛109区域4口废弃井(其中修整老井3口,侧钻1口(DXX6CX58))作为改造地热井的改造对象,按照“2采2灌”的地热开发模式,并配套建设1座地热站及地热水管网3130m,地热开采量130m3/h。****油厂辛109区域4口废弃井(其中修整老井3口,侧钻1口(DXX6CX58))作为改造地热井的改造对象,按照“2采2灌”的地热开发模式,并配套建设1座地热站及地热水管网3130m,地热开采量105m3/h。
本项目地热开采水量与环评阶段相比减少,但地热供热温度较环评设计阶段升高,由环评设计50℃变为65℃,故本项目供热能力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侧钻井2口、修井2口。侧钻1口、修井3口。
根据实际地质情况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扬尘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运营期地热水开采过程中会有微量伴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氮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正式运行**行试采,试采过程需对伴生气组分进行检测,伴生气若含有可燃气体,则经地热气液分离器分离后就****油田集输管线,不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钻井废水、钻井固废及洗井废水委托****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热尾水,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地热尾水经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相关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对地热站、采水井、回灌井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减小振动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现场配备泥浆循环罐,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弃的定向钻泥浆收集后委托钻井泥浆处置单位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焊接废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除砂器过滤砂石外售至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外售至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转移、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施工期监管,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监测仪器,并定期演练,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六)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做好环保设施维护、维修记录,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对地热水开采系统和给水管道定期检查和维修,加强地下热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建立完善的地下热水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三、建设单位应到相关部门同步办理采矿许可、取水许可等手续,办理完成前该地热井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发生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运输,易起尘物料及临时土方等在堆放时覆盖了防尘网;柴油发电机等机械、设备等符合国家标准,采用优质燃油,加强设备维护。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钻井废水、钻井固废及洗井废水委托**市****公司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车辆未高声鸣笛,采取措施后井场场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现场配备泥浆循环罐,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弃的定向钻泥浆收集后委托**市****公司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外售;焊接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地热开采过程中会有微量伴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氮气、氧气、二氧化碳,占比约为98.06%,可燃气体成分主要为甲烷、乙烷、丙烷等,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经监测气液分离器周围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地热尾水、反冲洗废水和回扬水。地热尾水通过回灌井全部回灌至地热水层,不外排;反冲洗废水经收集罐收集后经移动撬处理后回注地层;回扬水经移动收集罐收集后经移动撬处理后回注地层。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应安装在室内,并安装减振基座;产噪设备的运行间内壁安装吸声设施,同时离心泵设隔声罩;在地热站边界靠近居民楼一侧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装置并连接本项目中控平台,实时监测周边噪声情况;同时经检测地热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过滤砂石、废过滤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其中过滤砂石、废过滤网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委托混凝土生产企业回收利用及有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验收期间未产生,后续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转移、处理。 本项目验收期间严格执行****管理相关规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项目纳入《****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502-2025-135-L)。
本项目验收阶段发生变动有:1、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增强;2、本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及反渗透浓水,新增反冲洗废水及水汽分离废水,经收集后经移动撬处理后回注地层;3、本项目不产生废反渗透膜,新增废过滤网,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理;4、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与环评阶段相比减少;5、本项目地热管网敷设方式发生变化,一般管段敷设方式由大开挖敷设变为定向钻敷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本项目地热开采过程中会有微量伴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氮气、氧气、二氧化碳,经检测占比约为98.06%,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 经检测,气液分离器周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应安装在室内,并安装减振基座;产噪设备的运行间内壁安装吸声设施,同时离心泵设隔声罩;在地热站边界靠近居民楼一侧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装置并连接本项目中控平台,实时监测周边噪声情况。 经检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噪声敏感目标处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设单位应到相关部门同步办理采矿许可、取水许可等手续,办理完成前该地热井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本项目已办理采矿许可、取水许可等手续,详见报告附件4、5、6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