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繁昌区平铺镇郭仁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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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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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区平铺镇郭仁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号“互联宝地﹒徽园”项目B3栋3层B3308-1单元

中标金额:40%

项目负责人:游敏英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区平铺镇郭仁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范围:2025年**区平铺镇郭仁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要求:合格

时间: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出具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时止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7.2 中标单位业绩:1、**县杭埠河****水库-七门堰水利枢纽段)项目;2、**县交****公司10KV供配电工程项目;3、**丽达制衣**厂区道路、给排水项目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182****010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7.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平铺镇**山路105号

联系方式:138****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8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话:18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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