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软件维保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医院信息系统(HIS、LIS、PACS、EMR等)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维保服务需满足以下功能需求:1.故障响应与处理 2.预防性巡检与监控 3.数据安全保障 4.适应性改造与接口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满足我院医疗业务的需求,医院信息系统需在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原厂商****为我院建设维护信息化系统多年,熟悉我院业务流程,可做到标准统一、结构统一、逻辑统一、数据统一,并能够针对升级改造后的系统提供专有的运维服务,确保解决及修复所使用软件中的问题,保障系统运维过程中业务的连续性、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具备不可替代的升级改造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四、其他补充事宜:
| 论证时间 | 2026年3月23日 | ||
| 论证地点 | ****(**市同保北路44号5楼) | ||
| 论证意见 | 本次信****医院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由原厂商****服务,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节约整体项目升级改造资金,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确保解决及修复所使用软件中的问题,保证升级后与原有系统业务的连续性,数据的无缝对接和安全性,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从****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龚德光 | ****管理所 | 工程师 | |
| 蒋秀珍 | ****中心 | 会计师 | |
| 关桂群 | ****管理所 | 工程师 |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市乐洋路57号
联系电话:135****844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市同保北路44号5楼
联系电话:147****577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