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威海-文登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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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单位: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3-23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3 14: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021

通讯地址:**市**区世纪大道80****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区****中心

**市**区岭上孙家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市**区

项目位于**区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岭上孙家河淤积严重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拆除拦砂坎3座;维修加固护岸、改建生态护岸、河道岸带植被恢复等6处,总长度484m;涝洼地抬田1处。项目总投资28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2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围挡,粉状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加盖封闭运输;施工场地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河道疏通作业要选择旱季施工,河道淤泥即时清运,车辆运输时采取严密遮盖措施,防止恶臭废气扩散。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少量基坑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旱厕收集后堆肥还田或绿化,不得外排。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地表水体。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防护,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禁止任意向水中抛弃各类固体废弃物。工程弃渣土要就近回用于施工现场;河道清淤泥沙和拆除物要及时清运,由**区砂石**规范管理工作专班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回收加工企业回收再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或布设临时工程;做好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期要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确保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