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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政府 | ||
| 2026-03-24 | ||
| 关于****航空轻量化改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有效 |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航空轻量化改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航空轻量化改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湾沚区芜宣大道以东**路1号6#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3.24—2026.3.31 |
| 项目概况 | ****航空轻量化改性纳米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市湾沚区芜宣大道以东**路1号(租赁**爱****公司6#厂房),占地面积3003.52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研磨机、预热罐、搅拌罐、脱氧罐、硅油罐、分离机、制氮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改性纳米二氧化硅2000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拆包、投料、研磨、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加热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集气管道+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2.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危险废物的须分类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89 |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