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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院内,属改建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投资155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0层传染病防治综合楼及1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5960.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64.64平方米,主要设置候诊大厅、医技科室及病房等;地下建筑面积7595.47平方米,设置为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广场硬化及景观绿化工程,总占地面积0.8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4.62万立方米,余方外运,借方回填。施工期落实临时苫盖、挡水埂及排水管网等措施,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