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体育馆**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将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10米调整为8.09米,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960.04平方米减少了1302.1平方米(其中二层建筑面积由审批的1980.02平方米调整为677.94平方米)。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已经我局初步审定,现予公示。相邻单位及个人对此方案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许可。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工程管理股
联 系 电 话:****0065
附件:
1.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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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