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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致诚****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万兴乡,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等建构筑物,****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8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51公顷,临时占地0.3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2万立方米,通过优化设计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回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及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改善办学条件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