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板****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县新点****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板桥头乡,属**农业类项目,总投资495万元。主要****养殖场入口大门、办公生活区及门卫室约90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约481平方米、牛舍(育肥区)约2800平方米,**挡墙长约160米,并安装场内照明等配套设施及采购养殖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1.7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1.94万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土地整治、雨水管网、挡土墙、乔灌草绿化及临时苫盖、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提升养殖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