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出口制剂药、抗肿瘤药厂房及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汉河街道,属**建设类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抗肿瘤原料药车间、抗肿瘤制剂车间、出口制剂车间共3座制药车间,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3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0.3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16万立方米,填方0.16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施工期落实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沉沙池、防尘网苫盖及土地整治、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提升药品生产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