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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张集煤矿中央区商品煤落地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张集镇,属改建工业类项目,总投资13628.1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座总储量5万吨的产品仓、两座总储量7000吨的原煤缓冲仓,配套建设四个转载站点、****车站、连接栈桥及消防水池、污水池、配电室等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8666.4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7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1.6万立方米,填方0.6万立方米,余方1.0万立方米外运综合利用。施工期落实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及撒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防治标准,旨在提升煤炭储运能力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