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茶园路3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投资2305万元,于****开发区茶园路3号现有厂区内的中小型电机车间实施高低压电机总装及试验智能化改造项目。本次拟对现有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同时新增1条H200-355连续真空浸漆线与1条H200-355装配涂装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定子制作(含嵌线绕线、焊接引线、浸漆烘干等工序)、转子制作(含热套、机加工、喷漆烘干等工序)、电机装配(含装配接线、涂漆、小装、检验等工序);主要原辅材料有:零部件、端盖、机座、定子转子铁芯、铜线、焊丝焊条、浸渍树脂漆、树脂漆稀释剂、环氧固化剂、环氧树脂漆、环氧树脂稀释剂等;主要新增设备为外圆磨床、转子外圆精车机床、动平衡机、H200-355连续真空浸漆线、H250-355装配涂装线、****试验站变频试验电源测量操场、在线铁芯质量检测设备、数字化检测与试验系统。项目建成后,风电辅机与低压高效感应电机产量均由15000台/a调整至6000台/a,新增交流电机21500台/a;全厂实现年生产交流电机21500台、风电辅机6000台、低压高效感应电机6000台,项目预计于2026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车间粉尘收集措施。现有工程的浸漆烘干线、自动浸漆烘干线产生的废气(VOCs)经“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和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连续真空浸漆线产生的废气(VOCs)通过“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限值。喷漆及烘干均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VOCs、二甲苯、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漆雾捕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确保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喷漆线配套的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为能源,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53)排放,确保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表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车间内的管理和环保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以NMHC计)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以苯系物计)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的表3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表1厂界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该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学混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汇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粉尘收集物、废焊丝、废扎带、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树脂漆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危废暂存间防渗防漏工作,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6、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