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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的要求,现将《**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2025年第4季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按照相关规定,我公司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和解答。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7日,联系人及电话:刘经国:152****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