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 已由 ******开发区****管理局 以 ******开发区****管理局关于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2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小西河与班曹店排干连通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330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连通渠4.54km的河道清淤治理、岸坡防护。河道连通需拆除重建渡槽1座、倒虹吸1座。河道连通后为实现将班曹店排干渠连通渠上游沥水排至小西河,因四干三排干渠底高程与南七支底高程相差1.5m,需在连通渠桩号K2+365.63****排涝站一座;为防止小西河水位高时倒灌入连接渠内,在连通渠末端与小西河连通处**闸站1座,连通渠支渠节制闸2座,渠道涵洞12座 ,建设地点: ******开发区大麻乡,南北七支渠,起点北外环,终点小西河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10一标段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至“**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书面形式 向 **** 提出,联系人: 刘晨宇 ,联系电话: 0318-****114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0318-****609
电子邮箱: ****@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 ,通讯地址: 衡****中心(**省**市桃**长庆路199号) ;联系人: 闫保建 ,联系电话: 0318-****531 ,电子邮箱: ****@126.com 。
10.2招标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 **省**市桃**中华南大街与胜利西路交叉口西南50米雷霆创业大厦南区603室 ;项目负责人: 刘晨宇 , 联系电话: 0318-****114 ;联系人: 刘晨宇 ,联系电话: 0318-****114 ,电子邮箱: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