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2、采购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控制价:120000.00元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6年3月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3月24日
2、磋商地点:**市**区神火大道与张巡路良浩教师新苑A3三单元一楼东
3、磋商小组名单:刘琦、王彩平、王加龙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人:****
成交价:99000.00元; 大写:玖万玖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区**路107号404房间
五、主要成交标的
| 服务类 |
| 名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服务范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与上级应急预案衔接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大学未提供二次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标处理。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豫****事务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56.67分;
2、投标单位:**安科院****公司;最终得分:79.43分;
3、投标单位:****;最终得分:88.33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淮河路与世博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78****0077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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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