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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府食堂餐饮服务(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 | 一、服务范围 新湖镇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坐落于长伊公路27公里处,用餐人员120人,食堂服务面积:167平方米,服务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二、食堂服务要求: 1.用餐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 2.用餐人数:工作日早、午餐120人(全年按248计算);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早、午餐9人(全年按117天计算);清明节、春季****消防队午餐30人,按14天计算;****机关值班早、午餐58人,按8天计算);****机关值班早、午餐58人(按8天计算)。 3.用餐标准:20元/人/天(其中财政拨款19元/人/天,个人缴纳1元/人/天),早餐按7元/人/天、午餐按13元/人/天。 早餐:面食3种,咸菜类或拌菜类4种,青菜炒菜2种,粥2种,提供煮鸡蛋或茶叶蛋,牛奶或豆浆等。其中面食包括带馅面食1种,饼类或馒头花卷等2种;保持菜品多样化。 午餐:主食4种,副食5种,水果1种,并配有相应的调料及咸菜。其中主食包括米饭1种、面食3种;副食包括热菜3种(两荤一素),青菜凉菜1种,汤菜1种,每周要保证2餐以上牛肉、水产、禽类进行调剂;蘸酱菜6种,每周保证5种以上水果进行调剂。要保持菜品多样化,增加小面条、麻辣烫、米线等特色小吃,少数民族以牛羊肉为主。 三、食堂服务人员设置 厨师、面点师各1人、副厨1人、服务员1人,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具有相关服务及接待工作经验5年以上,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衣着整洁,不吸烟。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 | 845239.00 | 2026年05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