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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有效性:有效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3-24 15:32 | |
| 成文日期: | ||
| 【批前公示】****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分局拟对《****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558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558 地址:**县东北**
邮 编:246500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县孚玉镇大河村**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处理厂位于**县孚玉镇大河村,建有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尾水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为适应发展需求和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拟投资28563.74万元,利用预留用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管网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对较集中的生活污水(服务面积约15.5平方千米)实施收集处理及再生水回用。二期项****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4万吨/日,尾水排放规模为3万吨/日,再生水回用能力1万吨/日。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强化施工期环境保护,优化施工,避开雨季,减少噪声扰民,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低洼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施工期围挡、覆盖、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定期清理,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分类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收集系统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处理(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后,部分尾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剩余尾水汇入一期项目尾水管道,经现有入河排口排入**河。
再生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中景观环境用水和城市杂用水的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臭氧活性炭滤池、再生水池、泵房,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再生水水质管控要求。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观察处理再生水水质,当再生水不满足上述指标时,通过尾水管道阀门切换,将再生水引入臭氧活性炭滤池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调节池、两段AO一体化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加药加氯间、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再生水回用泵房及吸水井、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储泥池、污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危废库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恶臭气体管控,反应池加盖、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封闭除臭等措施,合理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废气分别经两座“生物除臭池”处理后高空排放。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区、污泥处理区。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区废气设置一套生物除臭池处理、污泥处理区废气设置一套生物除臭池处理。
加强厂区环境绿化,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今后不得**居民住宅、医院、学校,以及食品、医药企业等环境敏感点。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安装、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项目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栅渣、沉砂、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废纱布以及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泥饼收集后外售或委托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在厂区临时贮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废活性炭、危险废包装材料、监测废液、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环保设施运行和固废管理体系,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报批稿-260317.docx2****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地表水专项评价报批稿260317.docx
******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