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亨通水泥制品厂燃油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辽源-东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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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燃油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公示日期:2026年3月24日至3月25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燃油锅炉改造项目

**县****胜村一组

****

该本项目位于**省**市**县****胜村一组****现有厂区内。企业拟将锅炉房内1台1t/h“WNS-1.0-M三回程”生物质锅炉拆除,**1台1t/h燃油蒸汽锅炉,用于为水泥蒸汽养护,总投资40万。

**省****公司

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台1t/h燃油锅炉,锅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8m高烟囱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燃油锅炉定期排水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东、西、北侧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固体废物。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为防止柴油储罐泄露,应在柴油储罐区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10cm/s,设置围堰,围堰面积30m2,围堰高度不得低于20c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