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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我市植保无人机在柑橘病虫害防控中的应用探索项目,加强植保无人机的实践探索与应用推广,降低农药使用量,****于2026年3月16日公开项目遴选要求和条件,截至《****关于公开遴选植保无人机在柑橘病虫害防控中的应用探索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我站共收到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分别为**瑞****公司、******公司、****。
我站于3月20日组织专家按评审流程及评分标准对自愿申报的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递交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遴选结果公告如下(得分高低顺序,由高到低):
1、****,86.33分
2、******公司,72.33分
3、**瑞****公司,64.33分
经评审,拟确定****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在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办公室(028-****3603)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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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