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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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石榴树苗采购(顺标采购)
| 询价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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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定向 |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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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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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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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3-25 12:0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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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树苗 |
蒙阳红 直径3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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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棵 |
2026-03-26 00:00:00 |
顺标采购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市**县娘子关景区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所报价格为含税到货价,价格包含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样品的,应与样品一致。
第三条、合同生效条件:中标供应商应与甲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条、验收:1.在规定时限内,根据甲方需求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2.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签收确认的验收凭证交给乙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产品处理。3.甲方如认为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在收到产品3天内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的3日内及时处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甲方下单后,乙方按照甲方需求进行供货,甲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的3日内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2个月内进行支付。因乙方拒绝或者拖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因此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第六条、合同终止与解除:1.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第七条、违约赔偿:1.若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费等)。2.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作为违约金。如延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四、技术条款:
第一条、要求石榴树苗成活率98%,带土球,3个月内不发芽、未存活需补发对应数量树苗。
第二条、供应商请注意查看附件,报价时需下载并填写报价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合同章或投标专用章后上传电子版文件,否则无效。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