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光塔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大德路3号物业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其他 (**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33,18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本合同租金不含管理费,自起租日起每两年递增3%,递增金额按当期租金基数计算。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420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首层:140平方米;二层:140平方米;三层:140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仅限首年使用,承租方须在租赁首年内完成物业基础安全整改及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由****受托管理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标的物业暂无不动产权证书,目前由****受托管理。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5-31)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交易方式为:网络多次报价。 3.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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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免租期与整改:本次设置2个月免租期(按首年租金标准执行),用于承租方开展物业基础安全整改及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自理。承租方须在租赁首年内完成以下基础安全整改工作:①按国家用电安全标准排查并整改电线设施;②修复租赁范围内墙面/屋顶渗漏、鼓包问题;③对顶层简易大棚进行安全加固,不符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规定的,按要求拆除并恢复原貌。整改方案实施前,承租方应提前书面告知出租方,双方沟通确认后再行施工。 三、整改违约处理:承租方未在租赁首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承租方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按首年租金标准追回2个月免租租金,并根据后续情形分级处置:①承租方拒不配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物业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②若因承租方未完成整改导致物业存在实质性安全隐患,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相当于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五、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首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六、出租用途: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约使用租赁物,不得经营涉及明火的行业,不得生产、储存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及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七、费用承担: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的水费、电费、垃圾费和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八、物业交付标准:出租方对租赁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九、产权与托管:租赁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地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由****托管,委托****(以下简称“出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权属方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产权方共同签署三方租赁合同。 十、现状与风险承担: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登记的用途,并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租赁物的权属证明缺失、登记用途限制及物业现状等任何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十一、转租条款: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整体转让、转借、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擅自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无效合同,承租方因此所得收益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且不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对租赁物确需转租(非整体转租)的,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签署转租承诺,并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决策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应交出租方备案。 十二、装修报批:承租方因自身需要对租赁范围内进行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向出租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报批及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或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凭证后方可动工。 十三、维修责任划分: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产权方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产权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四、装修归属:租赁期满或本合同因故解除,除三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在租赁物内增设的一切建筑物、装修物、固定附着设施及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租赁时出租方、产权方原有的及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改造新增的部分,可拆卸/移动的除外)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或产权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进行拆除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恢复原状的费用。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当遵守执行物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常必须配合出租方进行物业消防安全等检查。如物业出租及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承租方需按新规定进行整改及执行。 十六、不可抗力与拆迁: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征用、土地物业综合开发、企业改制、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等非出租方或产权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案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或产权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按照出租方或产权方的要求执行,且三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七、勘察与保证金责任:本项目招租公告期内,意向方须联系本项目的【业务联系人】预约勘察租赁物,意向方须在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前完成租赁物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租赁物内、外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租赁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知悉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处置条款,意向方不得以未勘察、不了解交易保证金处置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退回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以任何形式追究出租方责任,请审慎。 十八、其他相关披露事项:本项目租赁相关权利义务均以正式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全部披露信息,自愿参与承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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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3318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一、意向方报名后,须按出租方提供的《招租文件》要求,向出租方提交报名资料。 二、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三、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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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
| 联系方式 | 138****8408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