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22户债权
所在地:**、**、**、**市、**区
债权总额:人民币47,379.72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总额47,379.7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7,797.51万元,利息19,531.95万元,其他权益50.26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进行处置。债务企业均位于**、**、**、**市、**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地市 |
主债务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债权合计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 1 |
** |
****公司(民生) |
保证 |
10,062.60 |
6,700.00 |
3,362.60 |
0.00 |
| 2 |
** |
****公司(交行) |
保证 |
3,594.34 |
2,199.00 |
1,395.33 |
0.00 |
| 3 |
** |
**省东鹏****公司 |
抵押+保证 |
8,948.52 |
5,000.00 |
3,948.52 |
0.00 |
| 4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1,369.81 |
868.98 |
500.83 |
0.00 |
| 5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1,608.15 |
735.88 |
872.27 |
0.00 |
| 6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3,916.23 |
1,992.66 |
1,878.99 |
44.58 |
| 7 |
** |
**和****公司 |
抵押+保证 |
62.02 |
54.00 |
7.57 |
0.45 |
| 8 |
** |
滨****公司 |
抵押+保证 |
36.17 |
32.00 |
3.65 |
0.52 |
| 9 |
** |
滨****公司 |
信用 |
299.15 |
269.59 |
26.69 |
2.87 |
| 10 |
** |
****公司 |
保证 |
2,863.73 |
767.69 |
2,096.05 |
0.00 |
| 11 |
** |
******公司 |
保证 |
2,124.85 |
1,555.00 |
569.85 |
0.00 |
| 12 |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813.12 |
650.00 |
163.12 |
0.00 |
| 13 |
** |
****板材厂 |
保证 |
229.43 |
190.00 |
39.43 |
0.00 |
| 14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609.97 |
508.72 |
101.25 |
0.00 |
| 15 |
** |
**远东国际****公司 |
保证 |
9,385.27 |
4,970.00 |
4,415.28 |
0.00 |
| 16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86.11 |
79.46 |
6.65 |
0.00 |
| 17 |
** |
**市****公司 |
抵押+保证 |
397.61 |
362.00 |
35.61 |
0.00 |
| 18 |
** |
山****公司 |
保证 |
123.99 |
106.00 |
18.00 |
0.00 |
| 19 |
** |
****公司 |
保证 |
63.43 |
58.43 |
5.00 |
0.00 |
| 20 |
** |
滨****公司 |
信用 |
301.82 |
261.76 |
40.06 |
0.00 |
| 21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273.17 |
246.99 |
24.33 |
1.84 |
| 22 |
** |
**市宏强****公司 |
保证 |
210.22 |
189.36 |
20.87 |
0.00 |
| 合计 |
47,379.72 |
27,797.51 |
19,531.95 |
50.26 |
|||
第1户:****公司****银行)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债权总额10,062.60万元,其中本金6,700万元,利息3,362.6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施****公司、王彥军、薛咏梅、王向东、王惠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3700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立晨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8日,注****经济开发区临港一**绣针**,注册及实缴资本均为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原木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木门、木地板及集成材、胶合板、人造板;生产销售单板;脲醛树脂的生产、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金属钢结构、石油化工设备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公****公司。
(三)担保人情况
由施****公司、王彥军、薛咏梅、王向东、王惠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3700万元。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未诉讼,通过公告催收维持时效。
第2户:****公司****银行)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债权总额3,594.33万元,其中本金2,199万元,利息1,395.33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施****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彦军及配偶、法人王向东及配偶提供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立晨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8日,注****经济开发区临港一**绣针**,注册及实缴资本均为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原木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木门、木地板及集成材、胶合板、人造板;生产销售单板;脲醛树脂的生产、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金属钢结构、石油化工设备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公****公司。
(三)担保人情况
由施****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彦军及配偶、法人王向东及配偶提供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11月24日,原债权行与债务人签订了还款协议并对其进行了公证。2020年11月27日,由于企业未履行还款协议,原债权****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法院申请公证执行。2020年12月1日法院受理立案,2020年12月4日,原债权行与相关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做出(2020)鲁1302执6535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案件执行,并约定当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时,原债权行可恢复执行。原债权行已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鲁1302执恢460号。****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第3户:**省东鹏****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省东鹏****公司债权总额8,948.52万元,其中本金5,000万元,利息3,948.5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中矿****公司、李保龙、韩立英、李国良、王瑛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省东鹏****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6日,法人代表人张凤岑,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李国良出资3200万元,占比80%;侯广达出资800万元,占比20%。该公司****开发区**路与广顺路交汇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转盘轴承、滚柱调心轴承。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
(三)抵押物情况
本笔债权使用借款人名下房地产及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
抵押物1:房地产,土地****开发区**路与**路交汇处**,土地面积3035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临经国用(2015)第012号,为工业用地;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经济区字第****14425号,建筑面积10371.0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房、餐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结构简易,已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登记金额1540万元,登记日期为2015年6月26日,他项权证号为临房他证经济区字第102119号。
抵押物2: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为两条轴承生产线,共计18项,53台/套,已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金额7000万元。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四)担保人情况
由**中矿****公司、李保龙、韩立英、李国良、王瑛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4户:****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债权总额1,369.81万元,其中本金868.98万元,利息500.8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李春良、杨娜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6日,****公司,住所地**市**区**东街301号1801号房,法定代表人许传力,注册资本8431万元,其中股东李春良出资6800万元、李芬年出资120万元。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各类广告。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位于**区**东街301号**大厦1801、1901、2001、1701,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市属字第****4558、****4557、****4409、****4555号,建筑面积680.39、618.96、618.96、680.39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为潍房他证市属字第****3983、****3984、****4044、****4354号。
(四)担保人情况
由李春良、杨娜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5户:****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债权总额1,608.15万元,其中本金735.88万元,利息872.27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张新峰****开发区福寿东街以北东次干道以西泰恒大厦12层共5处房产作抵押;由山****公司、****公司,王伟、张伟、张新峰、申佳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详细情况如下:
债权行于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2月4日分别向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6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2月3日。敞口300万元由山****公司及****公司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峰个人保证担保。敞口600万元以张新峰名下房产抵押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注册地**高新区福寿东街以北东次干道以西泰恒大厦701室,法定代表人王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94464H,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金属材料、小包装润滑油、建材、装饰材料、土产杂品、五金工具、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电子产品、电气、工艺品、洗化用品、农副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
(三)抵押物情况
张新峰****开发区福寿东街以北东次干道以****学院北门门口路对面,12层1201、1202、1203、1205、1206共5处房产,第****9316号(233.76)、第****9317号(109.74平米)、第****9318号(113.86平米)、第****9315号(106.18平米)、第****9314号(282.77平米),共846.31平米。剩余抵押房产现被开发商占用,抵押人与开发商尚有债务纠纷。
(四)担保人情况
由山****公司、****公司,王伟、张伟、张新峰、申佳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4年4月1日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4)潍商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主从债权予以确权,对抵押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银行已向**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5)潍执字第151号,现已终本,已变更申请执行人。
第6户:****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债权总额3,916.23 万元,其中本金1,992.66 万元,利息1,878.99万元,其他权利44.5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由****公司提供自有商业房地产抵押担保,追加实际控制人张志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4年12月23日,借款人****公司****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合同编号为****,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0月23日。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12-29,法定代表人为徐子云,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883512,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安东卫街道**二路与圣岚路交汇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矿石、生铁、焦炭、煤炭、农副产品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进出口。
(三)抵押物情况
本笔贷款以****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圣岚**、**二路西的商服土地(面积19190.5平方米,土地证号:日岚国用(2012)第000469号)及地上房产(建筑面积4594.23平方米,房产证号:岚房权证**字第01-0234号)抵押担保。目前该宗抵押物处于部分出租状态。
(四)担保人情况
追加实际控制人张志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行进行诉讼,法院判决胜诉,案号:(2015)东商初字第1992号,2016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号:(2016)鲁1102执1951号,后续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18)鲁1102执恢703号,目前案件已终结执行,我公司已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第7户:**和****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和****公司债权总额62.02万元,其中本金54万元,利息7.57万元,其他权利0.4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张延军、王枝名下房地产1处在最高本金余额54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由张延军、王枝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54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和瑞新能源成立于2017年6月14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县翟王镇二十里堡村108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延军,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未显示实缴资本,企****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光伏产品的研发、应用、安装;光伏组件的销售、安装工程服务及维护;有色金属、轮胎、轮毂的销售服务。
(三)担保人情况
由张延军、王枝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54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张延军、王枝名下位于**县**四路以东、信德路以北,****花园小区第25幢1单元201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25.2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产权证号:鲁(2017)**县不动产权第****283号。
上述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2)**县不动产证明第****268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鲁1622执473号,****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8户:滨****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滨****公司(以下简称辉腾日化)尚欠本金32万元、利息3.65万元,其他权利0.4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由陈晓燕、田进涛名下房地产1处在最高本金余额32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因辉腾日化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依据《****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公司解散后,****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故对于辉腾日化承担的还款责任,法院已判决由其股东陈肖敏来承担。
(三)抵押物情况
陈晓燕、田进涛名下位于**县**三路西段北侧幸福小区第2幢101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6.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产权证号:鲁(2023)**县不动产权第****089号。上述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3)**县不动产证明第****390号。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鲁1622执1114号,****法院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鲁1622执111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9户:滨****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滨****公司(以下简称垚雪新能源)尚欠本金269.59万元、利息26.69万元,其他权利2.87万元。借款人为垚雪新能源,牟莲莲为共同借款人,担保方式为信用。
(二)借款人情况
垚雪新能源成立于2020年8月6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滨**秦皇台乡段李村以北段李璐以西200米第二户,法定代表人郭金凯,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未显示实缴资本,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高硕(持股90%)、牟真真(持股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
(三)共同借款人情况
牟莲莲,女,汉族,1982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9242145,住**县吕艺镇龙五村244号。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发现涉及被执行案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法院强制执行,但没有提供受理执行的相关材料,未提供执行案号。根据判决书推算,申请执行时效截至2027年2月25日。
第10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欠本金767.69万元、利息2,096.0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5日,公****一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杨锡太,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明胶、明胶空心胶囊、药用辅料(胶囊用明胶)、工业明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收购毛皮。
(三)担保人情况
1、法人担保人:********公司
********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营业执照于2011年5月3日被吊销。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指定案****人民法院执行,2008年10月16日,****法院作出(2008)河执字第196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8)**证经字第396号执行证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第11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欠本金1,555万元、利息569.8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余额1,59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德同、杨华在最高余额2,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公****经济开发区华夏路102号,法定代表人沈德同,企业类****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生产制造:第Ⅲ类低、中压容器(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5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新型破碎、分选机械设备;销售:破碎机、压力容器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备、水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安装。
(三)担保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余额1,59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德同、杨华在最高余额2,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山****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4日作出(2018)鲁1392执271号之三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公证处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临东信证执字第43号执行证书所申请的本次执行程序。
第12户:****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金650万元、利息163.1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谷****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在最高本金余额13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由陈曦、肖冰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8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7日,住所地位于**省******办事处云蒙路178号富乐国际东沿街,法定代表人陈曦,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粮油购销。正餐、快餐服务。木材购销、花卉苗木种植、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农副产品购销(不含专营)、企业管理、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信息咨询服务。
(三)担保人情况
由陈曦、肖冰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8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谷****公司名下位于********107号10号楼、13号楼、14号楼,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县不动产权第****008号、第****010号、第****011号,面积分别为:596.78平方米、640.24平方米、571.94平方米,共计1808.96平方米;权力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终止日期:2052年1月13日。已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19)**县不动产证明第****377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2022年9月12日作出(2022)鲁1328执141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3户:****板材厂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板材厂尚欠本金190万元、利息39.43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尤振羽、付庆娜在最高余额21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板材厂成立于2017年4月26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区义堂镇后耿家埠村,法定代表人尤振羽,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板材。
(三)担保人情况
由尤振羽、付庆娜在最高余额21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150万元贷款,****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7日作出(2023)鲁1392执412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0万元贷款,****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日25作出(2023)鲁1392执874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4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欠本金508.72万元,利息101.25万元,共涉及2笔贷款,其中1笔为40万元,1笔为45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唐海萍、李敬涛以其名下的房地产在最高本金余额900万元范围内为45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唐海波、王忠英、唐海萍、李敬涛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9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3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县**镇石马疃,法定代表人徐西刚,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三)担保人情况
由唐海波、王忠英、唐海萍、李敬涛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9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唐海萍、李敬涛名下房地产。该房地产位于**县**南环路88号1号楼11-102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鲁(2017)**县不动产权第****026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宗地面积:9906.5㎡,房屋建筑面积:1431.23㎡。使用期限至:2052年10月23日。已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鲁(2020)**县不动产证明第****774号。债权银行未确定首封抵押物。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450万元债权,****法院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2023)鲁1328执9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0万元债权,****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作出(2023)鲁1328执238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5户:**远东国际****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远东国际****公司尚欠本金4970万元、利息4,415.28万元,共涉及3笔贷款,分别为1800万元、1650万元、152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180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165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152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远东国际****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6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县尚岩镇,法定代表人李加海,企****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经营范围:生产复混(合)肥、有机-无机肥料。销售自产产品。
(三)担保人情况
180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165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1520万元贷****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2019)鲁13执5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6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欠本金79.46万元,利息6.6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韩建敏名下的房地产在最高本金余额115万元范围内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刘卓函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15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2022年9月前名称为莒******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5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莒**黄**路1-1号31号楼501室,法定代表人刘卓函,企业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绣花加工;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三)担保人情况
由刘卓函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15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韩建敏名下位于**市莒**黄海路金都**31号楼2-501的房地产和二期车**位52,建筑面积175.4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2.68平方米,车位面积42.81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临房权证**字第****25366号。已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21莒**不动产证明第****237号。债权银行在执行过程中已启动对抵押物的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25年5 月30日作出(2024)鲁1327执27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7户:**市****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市****公司尚欠本金362万、利息35.61万元,共涉及2笔贷款,其中1笔为270万元、1笔为14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张波名下的房地产在最高本金余额284万元范围内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张波、巩丽菊、巩彬、张悦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9日,公司登记住所**市**区鹏泉东大街83****花园南门,法定代表人张波,企****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销售;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三)担保人情况
由张波、巩丽菊、巩彬、张悦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张波名下房地产。该房地产为位于**高新区**东大街168号兴宇华府8幢106,建筑面积299.91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使用期限至2057年8月15日止。产权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998号。已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证明第****646号。抵押物已被多轮查封,******局****分局于2024年08月22日查封,经侧面了解,张波涉及非吸,已被刑事拘留,不排除抵押物纳入涉案财产的可能。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4)鲁0116执3274号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8户:山****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山****公司尚欠本金106万元、利息18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谷峰、景林平在最高余额106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4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高新区**路36号,法定代表人谷峰,企业类****公司。经营范围:地毯、地垫、地毯辅料、家居饰品的生产销售;土工材料、无纺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担保人情况
由谷峰、景林平在最高余额106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鲁0116执148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9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欠本金58.43万元、利息5万元,共涉及2笔贷款,1笔169,951元,1笔49万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由段元玉、朱雪莲在最高余额1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6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钢**颜庄街道**北路27号53幢,法定代表人段元玉,企****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及增强剂、水泥助磨剂及增强剂、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灌浆料、装配式建筑材料、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轻体板、保温板、建筑板材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工程、防水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线路铺设工程、塑胶跑道工程、人工草坪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销售;售电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建材、木材、五金交电、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的批发零售。
(三)担保人情况
由段元玉、朱雪莲在最高余额1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鲁0117执522号,****银行与被执行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现已恢复执行,但未提供终结执行及恢复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
第20户:滨****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滨****公司(以下简称德源物流)尚欠本金261.76万元、利息40.06万元。借款人为滨****公司,綦树青为共同借款人,担保方式为信用。
(二)借款人情况
德源物流成立于2016年7月29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办事处纸坊村北首,法定代表人王长中,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未显示实缴资本,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4类1项、4类3项、5类1项、6类、8类、9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及爆炸品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配送服务(快递除外);货运信息咨询;装卸服务;汽车、汽车配件、润滑油、五金、农业机械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三)共同借款人情况
綦树青为共同借款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鲁1622执277号,****法院于2025年5月28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21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下简称星王家居)尚欠本金246.99万元、利息24.3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胡美芹、陈岩名下房地产1处在最高本金余额247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由胡美芹、陈岩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247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星王家居成立于2017年6月29日,公司登记住所**省**市滨****街道黄河一路渤海八路高杜建材城3-16号,法定代表人陈岩,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未显示实缴资本,企****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家具、厨房用品、卫生洁具、灯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床上用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工艺品(不含文物及象牙制品)、汽车用品的销售;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
(三)担保人情况
由胡美芹、陈岩为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247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胡美芹、陈岩名下位于**市渤海十八路361号幸福景城公寓小区46号楼1-101的房地产,面积18617.92平方米/267.3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产权证号: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575号。
上述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2)**市不动产证明第****122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判决生效后,****银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鲁1602执1977号,目前案件尚在执行中。
第22户:**市宏强****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市宏强****公司(以下简称宏强创业)尚欠本金189.36万元、利息20.87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滨****公司(以下简称爱派克)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以下简称绿都生物)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崔福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耿传红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宏强创业成立于2007年9月6日,****经济开发区长江三路以南,渤海二十一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崔福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1000万元,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玻璃机械、玻璃器具、玻璃制品、石英砂、石材、耐火砖、多孔砖、耐火材料、窑炉、铁矿石、矿粉、水渣、装饰材料、玻璃纤维、玻璃纤维毡、玻璃钢制品、化纤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专控产品)、污水处理槽、陶瓷制品、化妆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五金交电销售;房屋租赁;新型多层复合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及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及销售;熔喷布生产及销售;劳保用品生产及销售;头盔、安全帽的生产及销售。
(三)担保人情况
由滨****公司(以下简称爱派克)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以下简称绿都生物)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崔福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耿传红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鲁1602执3407号,目前案件尚在执行中。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公司网站(http://www.****.com)及点金网刊登的处置****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均已确权,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4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闫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0531-****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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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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