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三江县乡镇集中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3日
四、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4 信誉要求”为:“(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n)或《信用中国(**)》(http://www.****.cn)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行贿记录。”,现统一更正为:“(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6 其他要求”为:“(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现统一更正为:“(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农村饮水安全事务站
地 址:**县古宜**峰街2号
邮 编:545500
联系人:杨海丹
电 话:0772-****956
传 真:0772-****9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三十一层3101、3102号
邮 编:530029
联系人:陈昌均
电 话:0771-****365
交易服务部门:柳****服务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2-****180
招标人:**县农村饮水安全事务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