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工业园区FA1-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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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33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2
有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园区
FA1-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园区
FA1-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时间:2026-03-24 15:50

****委员会:

你委《****园区FA1-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连工管〔2026〕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FA1-3(1)地块规划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规划指标拟定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2米。所有**、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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