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区龟头海(新坛港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省水务****公司 |
| 监测单位 | **市****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1月1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要求。****于2026年3月23日在**市**区组织召开了“**区龟头海(新坛港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联系电话:吴先泽/138****0928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省水务****公司 2、联系人/联系电话:郑佳丽/0754-****6111 附件: 1、**区龟头海(新坛港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区龟头海(新坛港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区龟头海(新坛港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