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6〕20号
****关于**县**养老
服务中心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民政局:
报来《关于给****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宁民报〔2026〕16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我局2025年2月21日以宁发改字〔2025〕10号批****服务中心项目立项。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意建****服务中心。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规划建设一所集医养、康养和乐养为一体的500****中心,总建筑面积21246.92平方米,建设养护楼4栋、大门值班室、休闲长廊、风雨连廊道路及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1号养护楼:建筑面积3434.4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5.9米;2号养护楼:建筑面积7076.73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3.86米;3号养护楼:建筑面积7076.73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3.86米;4号养护楼:建筑面积3434.4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5.90米;地下室(消防水池)192.82平方米、配套建筑中的大门值班室31.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养老用房以及配套用房,采购养老设备,建设养老康复设施、绿化庭院及附属工程等。附属工程,总平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场地道路、围墙、绿化景观、停车场、场地平整等以及养老康复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学校北侧。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5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0.33万元,预备费706.2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项目立项重新批复后,原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宁发改字〔2025〕10号作废,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均按本批复执行。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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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