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县黄略镇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遂自然资〔2026〕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黄略镇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0.5050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将**县****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050公顷[耕地0.5050公顷(全部为旱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措施。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