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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检查站道路拓宽及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扎果乡,属改扩建建设类项目,总投资413.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376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506.04平方米;**储备库249.85平方米及设备房32.30平方米;**景观绿化1379.62平方米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5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1.2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8万立方米,填方0.95万立方米,借方0.67万立方米(外购),无弃方。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防尘网苫盖及撒播种草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检查站基础设施条件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