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冬**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6〕4号)《****县委****小组关于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金农领复〔2026〕3号)等文件精神,立项实施源村镇双星村维修提灌站建设项目。结合源村镇报来的《源村镇双星村维修提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经县水务局现场勘察后,组织相关专家对《源村镇双星村维修提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资金投向和具备实施条件,原则同意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概况
(一)项目名称:源村镇双星村维修提灌站建设项目。
(二)工程实施地点:源村镇双星村。
(三)项目投入资金:19.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24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0.39万元;独立费用0.37万元。工程建设涉及永久或临时占地以及青苗、林木等补偿,****政府自行协调解决。
(四)资金来源: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冬**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6〕4号)。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水池1座(420m3)。
(六)工程效益:解决双星村1021人供水不保障问题。
(七)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实施周期为9个月。项目批复后,源村镇要合理安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过程监督管理,达到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完工率的序时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报账。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复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调整)。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确需调整的,应在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调整工作。
(二)规范采购工作,****政府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和管理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要求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则,阳光操作。本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各参建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系列相关资质,项目法人必须落实好相关采购事宜。
(三)做好实施过程监管。明确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统筹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监管、绩效目标监控、自查验收、竣工报账、绩效目标自评(含自评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督(落实好“三制一金”制)等工作;二是涉及项目用地、环评等的,要根据《****规划局 ****委员会关于建立全市建设项目开工入库备案机制的函》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备案;三是要加强安全施工监督提醒,做到安全实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积极参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结合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原则劳务报酬发放要占基础类工程项目总资金的20%及以上。
(四)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管护制度或管护方案,确保资产不流失、不被侵占和损毁。
三、加强资金监管
(一)严格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衔接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金府办〔2021〕1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闲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资金监管,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严格控制项目资金规模,按申报标准补助,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追加资金。
四、公告公示
严格按照《省乡村**局、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移民局〈关于印发**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和《****扶贫办,****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文件要求,乡、村要及时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从项目入库、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实施前、完工验收、年度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后续管理等环节均要完成公示公告,并且附上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监督电话12317及本级民生监督电话,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信息系统录入更新
项目启动后要及时在“**防贫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更新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验收报账等信息。
六、强化项目档案管理
(一)按照“项目竣工档案”要求,完工验收报账后,规范从项目申请入库、申报立项、批复、实施过程监管、验收、竣工报账等环节,按顺序收集、整理归档各种文字、图表、报表、账册、凭证和图片等全过程资料。做到档案资料真实有效,字迹工整、数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按“一项目一竣工档案”装订成册,送1份到水务局备案。
(二)按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竣工报账后,及时开展确权移交工作,并按程序收集完善“一项目一资产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实施方案、资产登记台账、乡镇确权意见、确权证书、资产移交表、管护运营机制的审定过程及相关会议记录、各个环节的公告公示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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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