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基地建设任务,****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有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拟在全区辖区公开遴选****基地3个,即“中稻+油菜”示范基地1个,****基地1个,“稻+鱼”****基地1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鹤**辖区现有从事杂交水稻生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
1.鹤**内的种植大户;
2.******社创****基地;
3.家庭农场创****基地;
4.农业龙头企业创****基地;
5.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创****基地等。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较强,有一定生产规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有能力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2.负责人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协调组织能力较强;有较高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操作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服务区域内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专业技术水平得到广大群众认可。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示范基地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农业农村局推广部基报名,并详细填写“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专家评定。****小组评定,****基地,并报请局党组审定通过。
3.公示确定。****基地在局公示栏中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基地。
4.签订协议。经项目专家组成员实地考察合格后,****农业农村局****基地负责人****基地建设协议。
四、示范基地职责
1.****基地建设申报内容进行创办。
2.必须服从有关统一技术安排和指挥,并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若未按要求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基地负责承担。
3.****基地及****基地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采用机插机收、统防统治等现代耕种技术,示范展示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5项以上。
4.****基地生产,详细记载生产过程,建立统一档案资料。
5.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基地建设任务后可免费享受提供的种子(鱼苗)、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及飞防等物化补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天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45-****085,158****0617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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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