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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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全,促进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基金行为,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经****研究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实施检查,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数量

1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4家;****医疗机构11家,含村卫生室118家);****药店119家;医保经办机构1家,具体名单由我局确定。

二、工作内容

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包括异地参保人员结算费用)开展全覆盖大数据筛查检查;****医疗机构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口腔、内分泌、精神科等领域为重点,包括将一次性高值医用耗材重复使用、拉拢人员开展血液透析以及医用胶片违规收费等重点内容,对确定的15****医疗机构(含118家村卫生室);119****药店;1家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如有需要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检查当日。

三、检查时间要求

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6年5月30日。

四、报价应提交资料

(一)报价函(附件);

(二)申请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实施方案(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四)2023年以来类似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一年以来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需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4月1日18:00前,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采用书面文本现场递交或者盖****医保局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县**镇空港大道东22号空港大厦副楼1楼,邮编:532100

电子邮箱:fsyb****135@vip.****.com

联系人:何贤孙 0771-****566(局办公室)

联系人:方 苑 0771-****399(基金监管股)

七、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按照报价合理、资质最优、方案最佳、经验最丰富原则,择优选定一家服务机构,确定入选单位后与入选单位协商谈判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内容。

附件:报价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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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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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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