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星台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襄环审评〔2026〕5号)

审批
湖北-襄阳-谷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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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襄环审评〔2026〕5号)
时间:2026-03-24

****园区****公司:

你公司《****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34698.15万元在襄****工园区南侧建****处理厂项目(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水解酸化池、2座**初沉池、2座前臭氧接触池、2座改良AAO池、4座二沉池、2座**沉淀池、2座臭氧催化氧化池、2座BAF池、1座含纤维转盘滤池、活性炭罐、接触消毒池、调节事故池及机修间、巴氏计量槽、出水在线监测房及设施、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调理池、1座脱水车间、1座鼓风机房配电间及加药间、1座臭氧发生器间、1个液氧储罐、2个除臭装置、1座集水池、1座综合楼、1个门卫房、1座初期雨水池、1座事故应急池、1座污泥泵房(浓缩池)。配套建设调节池、污泥处理设施、除臭系统等构(建)筑物及管网设施。项目主****工园区工业废水及配套生活污水,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的处理能力。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入厂废水管线可视化”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化工园区内企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厂区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催化臭氧氧化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二沉池+臭氧催化高级氧化+BAF池+**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活性炭罐工艺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硝基苯≤0.2mg/L,其余指标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一般保护水域排放限值要求后,经沟渠-土桥沟-北河排放。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电、药剂等废水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三)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淋洗涤+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电等废气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四)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规范要求对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要求。污泥、废机油、废填料、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容积8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13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进行风险防控。

(八)防护距离管控。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应设置以调节池、改良AAO池、污泥浓缩间、污泥脱水间、水解酸化池、深度处理单元为界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总量控制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109.5吨/年、5.475吨/年以内。

(十)排污许可要求。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含调试期间),你公司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

三、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土地、安全、水利、园区管理等事项,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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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