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4日-3月30日。
电话:0391-****422 ****571
传真:0391—****575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年处理26万吨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五**镇东逯寨龙翔产业****开发区内) | **** | **博****公司 |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无废城市”建设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绿色转型的发展要求,破解区域粉煤灰、炉渣固废处置难题,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化利用水平提升,****拟投资4500万元,租用**市龙腾****公司现有空置场地,建设年产处理26万吨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为氧化铝(硅)、氧化铁、煤炭、炉渣粉、免烧砖。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排放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PM排放浓度10mg/m3;搅拌、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PM排放浓度10mg/m3;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限值。 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进行**化利用。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滚筒筛、颚式破碎机、对辊机、锤式破碎机、磁选机、色选机、制砖机、空压机、搅拌机环保设备配套的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残次砖、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工序;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