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用房的公示
因支行食堂营业需要,****职工食堂用房,租赁151.8平米,经与出租方协商,拟签订1年期租赁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租营业用房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租赁食堂用房面积151.8平米,位于**区几江街道**中路38幅底层4-7号门面,出租方分别为:
1.程庆,身份证510********1056015,产权证编号:****、津国用(2002)字第10612号,房屋位置**区几江街道**中路38幢底层第6号,建筑面积37.95平米,证载用途为非住宅。
2.代伟,身份证510********9202372,产权证编号:房权证203字第045575号、津国用(2002)字第10611号,房屋位置**区几江街道**中路38幢底层第7号,建筑面积37.95平米,证载用途为非住宅。
3.胡媛,身份证510********9200204,产权证编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00676号,房屋位置为**区几江街道**中路38幢底层第4号,建筑面积37.95平米,证载用途为商服用房。
4.杨昭敏,身份证510********4102389,产权证编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00617号,房屋位置为**区几江街道**中路38幢底层5号,建筑面积37.95平米,证载用途为商服用房。
房源推荐人:**支行任松
经支行调查,该营业用房的产权人及出租人与我行员工均无关联关系。
二、拟租赁营业用房的价格及期限
本次新租赁食堂用房含税年租金91080元,租赁单价50元/月/平方米(较上年度合同下降5元/月/平方米),本次租赁期限1年,租期内租**平保持不变,租金按季支付。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9日。
四、公示反映情况的形式及要求
1.通过书面反映情况或当面反映情况。
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反映情况。
3.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和身份反映情况,匿名反映一般不予受理。
五、意见收集
1.行内公示电话:****2037
2.受理来信来访,来信反映情况请寄:**市**区几江街道**中路439****办公室收(邮编40226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示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的,请发至:xiehongchun/cq/ccb。
****银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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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