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监管]【虞山街道】常熟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及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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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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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及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5〕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水务局(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市、镇级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及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域范围,包括虞山街道、莫城街道、海虞镇、梅李镇、古里镇、辛庄镇、支塘镇、尚湖镇、琴川街道。

2.2建设规模:(1)主次污水管网提升:**污水主次管网约24137米,管径为de160-DN1000,配套泵站1座、一体化提升泵井5座;(2)支管网延伸:**支管网约7757米,管径为de160-de315,新增收水户数约250户(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投资约11548.92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1

**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及设计

勘察及设计

443.48

60

2.4其他: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包括设计估算工程量)、方案报审、地形修测、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工程量)、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成果论证、控制点交接、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配套服务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勘察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和良好信誉;

3.5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9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勘察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分工要求详见预审文件的“四、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满足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1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31日16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29日16时00分;

5.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4月9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标书代写

6.3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4月30日09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3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4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5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6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9.11友情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交易中心-****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9.12项目规模:(1)主次污水管网提升:**污水主次管网约24137米,管径为de160-DN1000,配套泵站1座(最大转输规模小于5万立方米/日)、一体化提升泵井5座;(2)支管网延伸:**支管网约7757米,管径为de160-de315,新增收水户数约250户。**投资约11548.92万元,工程设计规模为小型。

9.13**市生活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后续全部子项目的规划报批工作,均由设计人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报批资料编制整理、相关单位盖章及报审送审等全部工作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或结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本项目后续初步设计方案论证等各类设计论证工作所产生的专家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与结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工作内容、费用及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

9.14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海虞镇刘家海路118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0512-****67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泰慈新村4号(衡丰家园北门对面)

联系人:朱祎淳、杨雯

电话:0512-****3738

监管单位:**市****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2912

11.公告发布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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