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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更新及公共空间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修改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已完项目业绩时间以骏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类似业绩修改为:满足资格要求得2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已完项目业绩时间以骏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完善了发包人信息。
四、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补充上传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格式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