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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鼓山镇福光路333号永正大厦(永****研发中心****中心11-12层 | 149,000.00元 | 96.44 |
采购包1****开发区南工业区岐后路668号非法炼铝点危险废物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开发区南工业区岐后路668号非法炼铝点危险废物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等相关标准文件要求针对罗****开发区南工业区岐后路668号余奶才炼铝点现场存放的装有废电容器的吨袋约60个、灰色粉状物料的吨袋约40个(其中约10袋铝灰渣、30袋筛分渣)、液体吨桶约60个等疑似危险废物进行转运称重并开展废物鉴定工作,明确是否为危险废物,并提交司法鉴定意见,鉴定为危险废物的要给出废物类别和代码,为环境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 |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 项 |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 | 149,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赵豪 |
| 评审专家: | 李彬 、 邱琪 、 翁道华 、 刘友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伍仟元整; 2)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五四支行 ,帐 号:140********00198858;3)电子邮箱:****@qq.com。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发区南工业区岐后路668号非法炼铝点危险废物司法鉴定技术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名称:****
地址:**市**县**镇东外路1-101
联系方式:0591-****530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岳峰镇横屿路21****广场(一期)7#楼13层08办公
联系方式:0591-****00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玉瑞、吴妹、张欣怡、吴旭鹏
电话:059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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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