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推动优质外资项目引进落户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德国、瑞士等欧洲重点国家的经贸**往来,我局拟于202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赴德国、瑞士开展经贸交流活动,与德国、瑞士企业、机构开展招商对接。
一、项目名称
关于赴德国、瑞士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二、预算和服务需求
(一)采购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71417.5元。
(二)服务内容
1.提供公务出访期间团组5名人员在国内城际间交通(**-**、**-**两段行程租车)、商务翻译(德语1人,德国4天、瑞士2天)、2026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观展门票购买等保障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项目服务费中)。
2.协助采购方代订公务团组5人出访期间机票、国外城际间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具体需求详见附件,涉及费用相关标准按《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部分调整)》标准执行)。
(三)工作质量要求
1.中标服务商在德国、瑞士能对接所需的交通、食宿、翻译、参加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等所有需要用到的**。
2.中标服务商需及时响应需求,有专人负责对接项目,方便在**现场对接。
3.中标服务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采购方上报工作进展和对接成果。
4.中标服务商需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保证境外出访活动顺利完成。
(四)服务时间
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4月25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各投标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格式自定);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根据本次活动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报价材料、服务案例、应急预案等;
6.企业简介;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并密封,一式两份。
五、文件提交要求标书代写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3月27日中午12:00整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区三**路31****中心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752-****471、****265
附件:项目具体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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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投资促进科,0752-****471/****265;邮箱:swjtzcjk@huizho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