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留**小麦促弱转壮补助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留**小麦促弱转壮补助项目
3、项目金额:9.6元/亩(药肥+飞防服务)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18日
6、评审日期:2026年3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留**大王庄村**路向东50米**
成交金额:9.58元/亩
采购内容:留**约31000亩小麦(药肥+飞防服务)
规格型号:30%唑醚 ﹒戊唑醇悬浮剂(吡唑醚菌酯10%,戊唑醇20%)、2%苄氨 ﹒烷醇悬浮剂(苄氨基嘌呤1.9%,三十烷醇0.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水剂,腐植酸≥50g/L,PO+KO≥400g/L)、
磷酸二氢钾(粉剂,纯度≥99%)、沉降型磺酸盐飞防助剂
数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峰、齐永贤、刘永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以成交人的成交金额为准。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等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成交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94号)要求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回复。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留**
联系人: 刘永者
联系方式: 158****2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原区建设西路198号院B座12层10号、11号
联系人:李少鹏、张克玉
联系方式:152****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少鹏、张克玉
联系方式:15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