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16:01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53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75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对该地段周边房屋实地考察,无论是位置、面积、交通、车辆停放及周围环境等各方****管委会办公要求,且该大楼一直租赁给****做为办公使用。现该大楼租期即将到期,为节约装修、搬迁成本,节省国家资金,且在现有的财力、场地等因素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势必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及者原有投资浪费。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陈旅越
联系电话:188****7532
传 真:/
地 址:**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6705
传 真:/
地 址:**省**市**区纬一路66号**大厦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办公用房单一来源(1).pdf (0.1 KB)